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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及主要成员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
目前,欧盟密切关注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不断出台更新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法律法规,标准限量,检测方法等。迈科检测了解截至到目前,欧盟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指令或法规累计有三十几项。
欧盟
1. EC/1935/2004 法规
欧盟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始于上一世纪70 年代,最早的指令是76/893/EC,该指令是一项框架性指令,目的是协调各成员国在该领域的立法,使各国的强制性技术要求趋向一致。2004 年底欧盟又发布了EC/1935/2004——《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的废除指令890/EC 89/109/EC 的法规》,是欧盟最新的关于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与以往不同的是过去的框架规定形式是指令,需要各成员国进行转换,而此次是直接以法规形式颁布的。这意味着各成员国不需任何转换,应直接完整地遵守本法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其法律效力更强更直接了。EC/1935/2004 对包装材料管理的范围、一般要求、评估机构等作了规定 。
框架法规EC/1935/2004 列明了与食品接触的产品/物质生产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1) 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GMP);
(2) 不能释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范围、一般要求、评估机构等作了规定 。
(3) 不能导致食品的成分产生不能接受的改变;
(4) 不能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
(5) 材料和制品的标签、广告以及说明不应误导消费者。
据迈科检测了解法规(EU) No 1282/2011 对(EU) No 10/2011授权物质清单增补了15 种物质作为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的起始物质或加工助剂,并修改了部分物质的用途和特定迁移量等限制条款(修订重点详见下表)。根据本法规条款,2012 年1月1日前合法投放于市场的产品可销售至2013 年1月1日。
修订重点
FCM No | 物质名称 | 修订内容 | 用途 |
438 | N,N'-二(2,6 -二异丙基苯基)碳二亚胺 | 授权用途由添加剂或生产助剂修改为合成起始物质 | 聚酯水解稳定剂 |
239 | 1,3,5-三嗪-2,4,6 -三胺(三聚氰胺) | 特定迁移量(SML)由30mg/kg 修改为2.5mg/kg | 密胺树脂起始物质 |
376 | N-甲基吡咯烷酮 | 增加了特定迁移量(SML ) 要求 | 塑料聚合溶剂 |
797 | 己二酸与1,3-丁二醇,1,2-丙二醇,2-乙基-1 -己醇的聚合物 | CAS 编号由0007328-26-5 变更为0073018-26-5 | / |
294, 368, 894 | 硫代二丙酸双十二烷酯, 硫代二丙酸双十八醇酯,3,3'-硫代双丙酸二(十四烷醇)酯 | 特定迁移要求由294, 368 两种物质修订为294, 368, 894 三种物质及其氧化物的总量(SML=5mg/kg) | 辅助抗氧剂 |
针对近期欧盟出台的法规,迈科检测以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丰富的检测经验帮助生产企业管控产品质量, 规避贸易风险。
●欧盟各成员国餐厨具食品级测试
●欧盟(EU) No 10/2011 餐厨具食品级测试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咨询和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