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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及主要成员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
目前,欧盟密切关注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不断出台更新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法律法规,标准限量,检测方法等。迈科检测了解截至到目前,欧盟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指令或法规累计有三十几项。
欧盟
1. EC/1935/2004 法规
欧盟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始于上一世纪70 年代,最早的指令是76/893/EC,该指令是一项框架性指令,目的是协调各成员国在该领域的立法,使各国的强制性技术要求趋向一致。2004 年底欧盟又发布了EC/1935/2004——《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的废除指令890/EC 89/109/EC 的法规》,是欧盟最新的关于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与以往不同的是过去的框架规定形式是指令,需要各成员国进行转换,而此次是直接以法规形式颁布的。这意味着各成员国不需任何转换,应直接完整地遵守本法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其法律效力更强更直接了。EC/1935/2004 对包装材料管理的范围、一般要求、评估机构等作了规定 。
框架法规EC/1935/2004 列明了与食品接触的产品/物质生产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1) 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GMP);
(2) 不能释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范围、一般要求、评估机构等作了规定 。
(3) 不能导致食品的成分产生不能接受的改变;
(4) 不能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
(5) 材料和制品的标签、广告以及说明不应误导消费者。
据迈科检测了解法规(EU) No 1282/2011 对(EU) No 10/2011授权物质清单增补了15 种物质作为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的起始物质或加工助剂,并修改了部分物质的用途和特定迁移量等限制条款(修订重点详见下表)。根据本法规条款,2012 年1月1日前合法投放于市场的产品可销售至2013 年1月1日。
修订重点
FCM No | 物质名称 | 修订内容 | 用途 |
438 | N,N'-二(2,6 -二异丙基苯基)碳二亚胺 | 授权用途由添加剂或生产助剂修改为合成起始物质 | 聚酯水解稳定剂 |
239 | 1,3,5-三嗪-2,4,6 -三胺(三聚氰胺) | 特定迁移量(SML)由30mg/kg 修改为2.5mg/kg | 密胺树脂起始物质 |
376 | N-甲基吡咯烷酮 | 增加了特定迁移量(SML ) 要求 | 塑料聚合溶剂 |
797 | 己二酸与1,3-丁二醇,1,2-丙二醇,2-乙基-1 -己醇的聚合物 | CAS 编号由0007328-26-5 变更为0073018-26-5 | / |
294, 368, 894 | 硫代二丙酸双十二烷酯, 硫代二丙酸双十八醇酯,3,3'-硫代双丙酸二(十四烷醇)酯 | 特定迁移要求由294, 368 两种物质修订为294, 368, 894 三种物质及其氧化物的总量(SML=5mg/kg) | 辅助抗氧剂 |
针对近期欧盟出台的法规,迈科检测以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丰富的检测经验帮助生产企业管控产品质量, 规避贸易风险。
●欧盟各成员国餐厨具食品级测试
●欧盟(EU) No 10/2011 餐厨具食品级测试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咨询和培训服务
化妆品的安全问题一直都备受世界各国的关注,各国建立了严格的法规和指令来保障公众在使用化妆品方面的安全性。出口到美国和欧盟的化妆品必须符合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A)和欧洲关于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以保障公众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健康。
依据不同国家现有的化妆品条例,化妆品制造和销售公司需承担以下责任:当消费者在正常或可被预测的使用情况下,该化妆产品须保证其安全性。
可提供以下化妆品测试服务:
1、微生物污染测试(Microbiological Test)
微生物测试依据欧洲药典(EP 2.6.12 & 2.6.13) /英国药典 (BP Appx. XVI B) /美国药典(USP61&62) /欧盟化妆用品及香料协会指引(Cosmetics Europe)化妆品及香料协会(TFA)方法进行。评估的微生物指标主要包括: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白色念珠菌、梭状芽孢杆菌、肠杆菌属及革兰氏阴性菌和胆汁耐受革兰氏阴性菌。
2、防腐剂的有效性测试(Antimicrobial Preservative Effectiveness Test)
产品对微生物的稳定性和防腐功效评估,是通过对样品中接种制备好的目标菌,在不同时期观察其微生物数量的变化,从而确定防腐剂是否达到规定防腐抗菌的效果。该项测试主要依据EP(5.1.3) /BP(Appx. XVI C) /USP(51) /COLIPA或CTFA等方法进行。接种的目标菌一般有以下5种: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黑曲霉菌和白色念珠菌。
3、重金属元素分析(Heavy Metal Test)
美国FDA的重金属检测主要是针对铅和汞,欧盟REACH(1907/2006)法规对重金属的检测则包含铅、镉、汞、砷、锑、镍等重金属。
通常在美白化妆品中有较大机会发现含汞重金属。汞的限量在欧盟规定中是一般产品1mg/kg,眼部产品(含汞防腐剂的)70mg/kg;美国FDA 规定一般产品1mg/kg,眼部产品(含汞防腐剂的)65mg/kg。
4、稳定性测试(Stability Test)
欧盟化妆品法规 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中要求产品提供在正常储存条件下的稳定性信息。该测试通过加大温度和湿度的方法在一段时间确定产品是否有外观,理化性质,微生物和组分的改变,从而达到检测稳定性的目的。
5、毒性风险评估(TRA)
毒理专家通过考虑样品成分使用途径、使用数量及频率、接触皮肤的面积和皮肤的部位等,评估产品在正常和可预测的使用条件下之安全性及风险。
TRA (Toxicological Risk Assessment) 毒性风险评估评估产品中每种成分各自的毒理特性和成品中这些成分混合后的毒理特性,以及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暴露的特性和风险。并同时考虑各个国家化妆品法规中对于产品安全的要求。适用的国家或地区有欧盟(2013年7月前)、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盟、中东(SASO)和香港等。
毒物风险评估(TRA)报告需由取得资格的毒理学家签署。
毒性评估是一个针对产品配方的安全性审查,以评估产品在正常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会否对使用者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如急性及慢性毒性反应、 刺激作用或过敏反应。毒理学家会根据配方中各种成分的毒理特性、它们混合后的互动作用和在使用过程中暴露的特性和风险作出综合的结论。毒性风险评估是作为动物测试的替代选择,而且具有速度快及成本较低的优势。毒性风险评估已成为部分消费品的法规要求,如出口到欧盟国家的化妆品必须通过毒性风险评估。很多具规模的买家亦已将毒性风险评估纳入为消费品测试项目之一,以显示其审慎尽责的态度及对消费者健康的重视。
6、化妆品安全报告(CPSR)
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在2013年7月11日正式实施后,进入到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妆品必须提供产品安全报告(Cosmetic Product Safety Report, CPSR)。该法规附录一详细列出了化妆品安全报告所需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图所示:
7 化妆品组分/原材料毒理学档案(TPS)
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附录I第8条规定化妆品中使用的所有成分/原材料须提供其单独的毒理学档案(Toxicological profile of the substances),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局部毒性(皮肤和眼睛刺激性,皮肤敏感性和光毒性等);
2). 系统性和长期毒性(计算安全边际系数,Margin of Safety);
3). 粒径及其对毒性的影响;
4). 杂质及其对毒性的影响;
5). 相互反应的物质及其对毒性的影响。
8、欧盟化妆品产品通告 (Notification)
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中规定化妆品必须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通告后(e-Notification)方能进入欧盟市场。该服务依据法规要求和欧洲化妆品协会 (Cosmetic Europe)相关指导文件,帮助企业收集和整理所需必要信息并进行通告,从而快速进入欧盟市场。
9、材料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SDS)
¬化妆品及包装材料的组分和原料须根据各个国家的法规和语言编写相应的MSDS/SDS。 欧盟REACH法规详细规定了生产厂商须提供符合其要求的Safety Data Sheet (SDS), 美国OSHA 29 CFR 1910.1200(g)中所规定的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MSDS)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根据联合国Global Harmonised System(GHS)标准制定的相应版本。
10、产品资料档案 (PIF,PIP)
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规定了欧盟境内销售的化妆品必须制定一套产品的资料档案(Product Information File, PIF)并随时供官方当局查询。该资料档案包含产品,生产厂商和责任人的全部信息且须时时更新。东盟(ASEAN)的化妆品法规要求产品提供相应的产品信息套装(Product Information Package, PIP)。
11、成分审核 (Ingredient Review)
对客户提供的产品配方进行审核和评估,根据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化妆品成分的要求来检查是否有禁用或限用物质。服务适用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美国、加拿大、东盟、中东(SASO)、澳大利亚等。
12、标签审核 (Labelling Review)
化妆品产品标签须满足各个国家或地区中对产品标签的规定和要求,其中有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和美国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FD&C Act)。通过该服务帮助企业审核和完善产品标签,满足法规所列要求。服务适用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美国、加拿大、东盟、中东(SASO)、澳大利亚等。
13、毒理学测试 (Toxicity Test)
通过国际通用成熟的体外测试方法(in vitro test)来确定产品或原料是否具有皮肤或眼睛刺激性和腐蚀性。
14、致癌、致畸和致突变审核 (CMR 审核)
欧盟化学品法规REACH和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中规定化妆品和包装材料中不得含有Carcinogenic, Mutagenic or toxic for Reproduction (CMR)物质。
15、REACH注册服务 (REACH Registration)
欧盟境内的化学品包括物质(Substance)和混合物(Mixture)需要遵从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ACH)法规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化妆品原料和成品属于该法规中所管辖的范围,因此出口到欧盟的化妆品原料或成品中某一组分的重量超过每年一吨的阈值,则需要进行(晚)预注册和正式注册。
玩具认证,对于每个国家来说都有着重大意义。这不仅是安全层面上问题,也是国家本土企业要面临的挑战。作为最大玩具出口国之一的中国,在出口玩具产品上更是屡遭壁垒。根据巴西官方统计,巴西本土玩具约占玩具总销售额的51%,而剩余的49%的销售额中约有九成来自中国。面对外国进口玩具的激烈竞争,巴西玩具每件售价普遍低于10美元。为保护本国产业,巴西海关通过提高关税、加强报关监管、改变进口自动许可方式等措施降低进口产品的竞争力,各种相关的玩具安全认证程序法案草案也相应推出。
测试名称:
ST 2002-2012 玩具安全标准
Toy Safety Standard
测试简介:
《日本玩具标准》[ (Japan Toy Safety Standard) (ST-2002) ] 之第八版本的第3部分经已出版。有关标准的修订内容包括﹕更改「颜色迁移检测」(color migration test)的标准比色溶液的配制规定、阐明用于玩具的纺织品甲醛 (formaldehyde) 限量规定的适用年龄组,以及修改玩具的邻苯二甲酸盐 (phthalates) 含量规定。
适用产品:
1. Driven Toys 驱动玩具
2. Scientific toys 科学玩具
3. Handicraft toys (e.g. easy-to-build models) provided they are intended specifically for children 儿童特定手工玩具 (例如, 易于制作的模型)
4. Toys used in the garden (e.g. swings) 花园用玩具(例如:秋千)
5. Toy sport equipment 玩具运动设施
6. Aquatic toys 水上玩具
7. Bath toys 沐浴玩具
8. Inflatable vinyl toys intended to be used on the surface of water 水面上使用的乙烯基充气玩具
9. Christmas articles 圣诞用品
10. Straps for mobile phones 手机带
11. Video toys / games connected to television sets 连接电视的视频玩具 / 游戏机
12. Toys used in combination with designated toys (e.g., rails for a toy train set; toy ball & bat). 指定玩具中的组合玩具 (例如:玩具火车中的铁轨;玩具球 & 球拍)
13. Accessory toys (e.g. earrings, necklace, pendant, brooch, bracelet, ring, anklet) 饰物玩具(例如:耳环,项链,吊坠,胸针,手镯,戒指,脚镯)
适用对象
该标准适用于14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测试项目:
a. 物理机械性测试:物理机械性测试要求范围与EN71大致相同,具体可以参考欧洲EN71标准介绍。注意:只是要求的管控范围大致相同,具体测试细节(如拉力大小等)会有所不同,详情可联系Intertek的专业人士。
b. 燃烧性能测试:该项测试与EN71的要求大致相同,可参考欧洲EN71玩具标准的燃烧性能测试。
c. 化学测试
前我国的玩具安全标准为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在技术要求上等同采用了ISO8124-1:2000(玩具安全机械与物理性能)、ISO8124-2:1994(玩具安全燃烧性能)和ISO8124-3:1997(玩具安全特定元素的迁移)
GB 6675标准适用于所有的玩具,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所有产品或材料。除非另有特殊申明,新标准不仅适用于任何在市场上销售的玩具(含试用和免费赠送的玩具)及生产并供境内销售的玩具,而且适用于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后的玩具。
ISO8124-2:1994(玩具安全燃烧性能)和ISO8124-3:1997(玩具安全特定元素的迁移)基本等同采用EN71-2(玩具安全燃烧性能)和EN71-3(玩具安全特定元素的迁移),而在“机械与物理性能”方面,我国玩具与欧盟玩具标准也是大同小异。具体内容可以参考EN71部分。
GB 6675主要包括:
机械和物理性能
燃烧性能
特定元素的迁移
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
AS/NZS ISO 8124-1 Australian / New Zealand Standard Safety of Toys Part 1:
Safety Aspects Related to Mechanical and Physical Properties 物理机械性测试 (ISO 8124-1 MOD)
(a) Without Sound module 不发声玩具
(b) With Sound module 发声玩具
(c) Mouth-actuated Toys口动玩具
(d) 7000 Cycles Switch Test for Chest 玩具柜的7000次开关测试
(e) Ride-on Toys 乘骑玩具
--------------------------------------
AS/NZS ISO 8124-2 Australian / New Zealand Standard Safety of Toys Part 2:
Flammability 燃烧测试(ISO 8124-2 MOD)
(a)Finished Product 成品
(b)Pile fabric or material 绒毛织物或绒毛材料
---------------------------------------
AS/NZS ISO 8124-3 Australian / New Zealand Standard Safety of Toys Part 3:
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限制元素溶出量测试 (ISO 8124-3 MOD)
元素: 铅(Pb) 砷(As) 锑(Sb) 钡(Ba) 镉(Cd) 铬(Cr) 汞(Hg) 硒(Se)
限值: 90 25 60 1000 75 60 60 500 单位:(PPm)
拿大消费品安全法,CCPSA,法案编号为C-36,于2010 年6 月9 日由加拿大政府立法。CCPSA 取代加拿大危险品法第一部分和附录1,建立一个新的法律。
CCPSA 介绍
适用于加拿大国内消费品的供应商,包括消费品的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广告商和零售商。
加拿大危险产品法HPA 目前包涵三个部分。HPA 的第一部分是关于处理消费品的。第一部分参照的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安排1(安排1,第一部分和安排1,第二部分)。HPA 的第二部分是管控产品法规和原料公开清单。HPA 的第三部分是关于管理和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CCPSA 生效后,HPA 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是不会受影响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将保持不变和有效性。一部分禁令和条例将从HPA 过度到CCPSA。
CCPSA 主要内容如下:
介绍消费品的安全义务;
禁止制造、进口、宣传或销售任何不符合CCPSA 法规要求的消费品;
要求业界及时向加拿大卫生部汇报严重事故或缺陷;
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在需要时提供相关产品的测试/研究结果;
若发现危险的消费品,应及时有效地改进,包括允许加拿大卫生部回收危险的消费品;
制定虚假或欺骗性健康或安全声明的消费品包装或标签行为属违法;
要求企业保留相关档案,有助在整条供应链中追踪产品;
提高违规个案的惩罚及增加罚款。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豁免物品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不适用于本应属于“消费品”定义范围的某些产品。该法案的附件一列出了该法案不适用的产品,其中包括爆炸物、化妆品、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和弹药等,这些产品由其他法律管辖。二、《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禁止物品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附件二中列出了一些禁止产品。任何人不得制造、向加拿大进口、宣传或销售被列在该法案附件二中的任何消费品。这些禁止产品包括婴儿学步车和相思豆等。具体清单如下:
1.相思豆或部分或全部用相思豆制成或含相思豆的任何物质或物品。
2.部分或全部用硝酸纤维素制成或含硝酸纤维素的眼镜框。
3.安装在轮子上或使之能移动的任何其他装置上的婴儿学步车,且其中有一个封闭的区域支持采用坐姿或站姿的婴儿,使他们的脚可以接触到地面,以实现学步车的水平移动。
4.供婴儿使用的产品,包括固齿器、橡皮奶嘴或奶瓶奶嘴,使用时放进婴儿的嘴中,含有内有活的微生物的填充物。
5.用于固定喂食瓶的位置、使婴儿可以在没人照管的情况下自己吸食瓶内食物的结构性置。
6.内含部分或全部由氯乙烯组成的加压流体的一次性金属容器,该容器的用途是通过手工作构成该容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阀门释放容器内的加压内容物。
7.用于显微镜的含多氯联苯的液体,包括浸油,但是不包括折射率匹配油。
8.任何部分由非绝缘金属制成的风筝,该非绝缘金属被一个长度不小于50 毫米的不导电区与邻近的导电区隔开,且
a.最大的线性尺寸超过150 毫米,或b.被用电镀或其他方式涂覆了最大线性尺寸超过150 毫米的导电薄膜。
9.用导电材料制成的风筝线。
10.部分或全部用纺织纤维制成、意在作为服装使用、经过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或含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的化合物处理,或者含有三(2,3-二溴丙基)-磷酸酯或含(2,3-二溴丙基)-磷酸酯的化合物的产品。
11.用于引发喷嚏的任何物质,不管是否被称为“喷嚏粉”。
12.用于在机加工作业中润滑和冷却切割区、含有含量超过50 微克/克的任何亚硝酸盐、同时还含有单乙醇胺、二乙醇胺或三乙醇胺的切削油和切削液。
13.现场发泡、用于建筑隔热的甲醛尿素基隔热材料。
14.带加长镖头的草地飞镖。
15.含二酚基丙烷(双酚A)的聚碳酸酯婴儿奶瓶。
EN71是欧盟市场玩具类产品的规范标准。儿童是全社会最关心和爱护的群体,儿童普遍喜爱的玩具市场发展迅猛,同时各类玩具由于各方面质量问题给儿童带来的伤害也时有发生,因此世界各国对本国市场上的玩具的要求正日益变得严格。许多国家都就这些产品建立了自己的安全规章,生产公司必须保证其产品在该地区销售前符合相关标准。制造商必须对因生产缺陷、不良设计或不适当材料的使用而导致的事故负责。由此在欧洲推出玩具EN71认证法令,其意义是通过EN71标准对进入欧洲市场的玩具产品进行技术规范,从而减少或避免玩具对儿童的伤害。
迈科检测拥有近十年的EN71玩具检测经验,可提供权威专业EN71检测、EN71测试、EN71认证综合性服务,并提供EN71检测技术指导和EN71法规咨询,助力您的产品顺利进入欧洲市场。
1. EN 71 Part 1:2011 physical &mechanical Test 物理和机械性测试
(a)Without Sound module 不发声玩具
(b)With Sound module 发声玩具
(c)Earphone with Sound 耳机发声玩具
(d)7000 Cycles Switch Test for Chest 玩具柜的7000次开关测试
(e)Ride-on Toys 乘骑玩具
(F)Mouth-actuated Toys口动玩具
物理和机械性能该部分主要包括跌落检测、小零件检测、锐利边缘检测、拉力检测、压力
检测、线缝检测、耳鼻眼拉力、扭力检测等。
物理测试部分一般要求:1 材料 2 组装 3 软性塑料薄膜 4 玩具袋 5 玻璃 6 膨胀材料 7 边 8专门设计用于玩具的火药帽
9声响玩具 10 带热源的玩具 11 小球 12 锐利尖端 13 突出部件 14 相对运动的部件 15 口动玩具 16 气球 17 玩具风筝及其它飞行玩具的绳索
18 封闭式玩具 19 承受儿童重量的玩具 20 重型静止玩具 21 弹射物 22水上玩具
2. EN 71 Part 2:2011-flammability Test 易燃性测试
(a)Finished Product 成品
(b)Pile fabric or material 绒毛织物或绒毛材料
(c)Flash Point 液体闪点测试
3. EN 71 Part 3:2013 Toxic Elements Test (19 Toxic Elements Results)
根据儿童可能摄取的程度,玩具材料被分为以下三类(详情见表格1):
第一类 – 干燥、易碎、粉末状或柔韧的玩具材料
第二类 – 液态和粘性玩具材料
第三类 – 可以刮去的玩具材料
-测试对象包括19项化学元素(其中三价铬与六价铬、有机锡与锡元素被分别
计数,因此也可说是17项元素)。
-保留了原来的8项元素(铬,被分为了上述所说的两种不同价态的铬),
再加上另外9项不同的元素。
-下调了大部分元素的迁移量的限值。(详情见表格2)
- 新标准制定的钡元素的迁移量限值甚至比指令规定的还要低得多。
(预计下一步会对铅元素做类似的调整。)
- 第一类和第二类玩具材料中的六价铬的迁移量限值太低,无法用EN71-3:2013
的测试方法检测出,因此,必须通过其它方法证明其符合性要求。
- 新标准删除了分析校正因子的应用。
- 在前一版本中,只有经分析校正系数修正后的分析结果才能用于判断产品的
符合性。就是说,玩具材料的分析结果必须经过分析校正系数修正后仍超过
限值,才会被视为不符合。
- 新标准要求实验室以其自身的不确定度来评定测试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 如果实验室的测量不确定度比前一版本的分析校正系数少,化学分析将不会
再出现如前一版本时测试结果大幅高于法规限值,由于经过分析校正系数修
正而得出符合要求的结论。
表格1 – 玩具材料类别
表格2 -元素迁移量限值
旧标准的EN71-3有毒金属含量测试(8种有毒金属元素测试结果)
元素: 铅(Pb) 砷(As) 锑(Sb) 钡(Ba) 镉(Cd) 铬(Cr) 汞(Hg) 硒(Se)
限值:90 25 60 1000 75 60 60 500 单位:(PPm)
4. EN 71 Part 4:Experimental Set for Chemisty 化学实验玩具
5. EN 71 Part 5:Chemisty Toys(Sets) Other than Experimental Sets 非实验用化学玩具
6. EN 71 Part 6:Graphical Symbol for Age Warning Labelling 年龄警告标签图示符号
7. EN 71 Part 7 Finger Paints手指画颜料
(a)Colorants 着色剂
(b)Preservatives 防腐剂
(c)Binding agents,extenders,humectants and surfactants,ingredient review 结合剂,
添加剂,保湿剂,表面活性剂,成份评估
(d)Limits for the of Transfer certain elements 数种元素的转移量
(e)Limits for primar aromatic amines 主要芬香胺含量
(f)Ethanol 乙醇
(g)pH value 酸碱
(h)Product information & Container 产品信息及包装容器
8. EN71 Part 8
(a)Playground Equipment(Exclude Swing)除秋千以外的娱乐设施
(b)Swing 秋千
9. EN 71 Part 9 Organic Chemical Compounds 有机化合物
(a)Flame Retardants阻燃剂
(b)Color fastness to perspiration耐汗液色牢度
(c)Colourants 着色剂
(d)Limits for primary aromatic amines 主要芬香胺含量
(e)Monomers-migration Test塑料单体(迁移)
(f)Solvents-migration Test溶剂(迁移)
(g)Solvents-inhalation Test溶剂(吸入)
(h)Wood Preservatives木材防腐剂
(i)Preservatives(Other than wood presercatives)防腐剂(除木材防腐剂外)
(j)Plasticisers-migration Test增塑剂(迁移)
(k)Toxicity Classification according to 1999/45/EC毒性分类
(l)PH酸碱值
(m)Formaldehyde甲醛
10. EN 62115-Electric Toy Safety Test 电动玩具安全性
11. EN62471(原EN60825-1) LED/Laser Classicfication 发光二极管/镭射等级判断
12. EMC60825 Directive 89/336/EEC 欧共体电磁兼容测试